目前,中国经济网记者从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获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已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开始。基金面向全社会,国有、民营、机构和个人均可申报。
根据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要求,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申报主体为设立三年以上的各种所有制机构或单位;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除受理设立三年以上的各种所有制机构或单位申报外,同时接受个人申报。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45岁以下优秀艺术人才。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受理设立三年以上的各种所有制机构或单位申报。
申报期间,各申报主体可登录国家艺术基金官网进行用户注册并在网上直接填写《资助项目申报表》。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通过搭建信息化工作平台,一方面能够确保项目申报的时效性、准确性,减少中间环节,节省大量资源;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申报程序的公平、公正,减少不必要的关卡与干扰。国家艺术基金的项目申报将于2014年8月1日截止。申报项目经初评、复评、审定之后将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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